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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海口1月8日電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薛瑩婕 海口一男子在醉酒後依然駕駛小汽車上路,結果在高速路口因占道問題與其他司機發生糾紛,造成交通堵塞。今日,海口市秀英區法院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林某某拘役二個月,緩刑六個月。
  2014年9月3日12時,林某某與其妻子等人在海口市秀英區一飯店吃飯,期間林某某喝了海馬貢酒和啤酒。當日15時許,林某某在飲酒後駕駛比亞迪小轎車前往海口市獅子嶺,途經南海大道與海榆中線高速交叉路口處時因占道問題與一輛客車的司機發生爭執,兩車停放道路中造成交通堵塞。經鑒定,林某某血液乙醇濃度為146/100ml,屬醉駕。  (原標題:海口一男子醉酒占道高速路口造成交通堵塞被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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